近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待遇保障和服务管理进行了全面部署。
1、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
2025年,河北省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较上年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700元。普通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
对特困人员、孤儿等全额资助参保对象,财政全额资助参保;对低保对象、返贫监测人口等定额资助参保对象,财政按不低于60%的标准给予资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零存整缴”“慈善捐缴”等创新缴费方式,以进一步减轻群众缴费压力。
2、政策内住院费用医保支付比例在70%左右
在住院保障方面,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门诊保障方面,将参保居民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相关医疗费用纳入门诊保障范围。
大病保险保障效能得到提升,各统筹区将科学设置起付线、最高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并对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实施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的倾斜政策。
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进一步夯实,将孤儿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原则上不设起付标准,符合规定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按不低于70%的比例救助。
3、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为近亲属代缴居民医保
2025年河北省将全面落实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以及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个人自付医药费用。其中,近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在优化经办服务方面,河北将简化优化参保登记和缴费流程,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通过多元化金融渠道,如税务微信、支付宝、手机银行等,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参保缴费服务。
4、集中征缴期自10月20日开始
2026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从2025年10月20日开始,至2026年2月底结束。在2025年12月31日前缴费的参保人员,自2026年1月1日起享受全年医保待遇;在2026年1月1日至2月底缴费的,从缴费到账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需要注意的是,2025年没有缴费参保的和2026年3月1日起缴费的,需要经过规定的待遇等待期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需由个人自行承担。(河北日报客户端)
5、协调推进分级诊疗制度
河北省将协同推进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引导群众基层就医,实现“大病重病在本省解决,一般病在市县解决,头疼脑热在乡镇、村里解决”的目标。
在基金监管方面,河北将加强基金预算管理和风险预警,严格执行基金支出预算,强化预算执行分析,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
同时,河北还将积极引导支持商业健康保险、慈善等多种保障形式发展,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保障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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