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服务效能 优化营商环境
我省进一步规范公证服务收费行为
河北日报讯(记者桑珊)为优化完善公证服务价格机制,规范公证服务收费行为,日前,省司法厅与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通知,提出围绕提升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和服务社会民生,进一步优化完善公证服务收费政策。
围绕提升服务效能,进一步优化收费机制。通知要求,公证机构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代写法律文书、调解纠纷、担任法律顾问、代办涉外公证书认证及其他法律事务、尽职调查、搜集整理相关证明材料等服务,收费标准根据服务项目所耗工时、业务难易程度、责任风险大小等因素与当事人协商确定。
“今年8月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和中国公证协会发布《常用涉企公证服务清单(2025年版)》,列出40项常用涉企公证服务事项,其中特别提出咨询、代书、代办、调解、尽职调查等,进一步明确和扩大了公证机构的职能范围。”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通知在该清单基础上,明确了收费依据与协商机制,企业可根据自身需求与公证机构公平协商,获取高性价比的公证服务。
同时,通知要求公证机构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或网站首页主动公示包括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在内的公证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并做好宣传解释、业务咨询、投诉处理等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围绕服务社会民生,通知要求,坚持公益属性,积极开展公益法律援助。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按照法律援助的有关规定减免公证费,对老年人(60周岁以上)、残疾人、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低收入群体、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开通绿色通道,有条件的提供上门服务,从低收费,利企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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