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202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的通知》,从2025年7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常规年度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不得超过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4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7257元的3倍,即21771元;缴存基数下限一般不得低于2024年度张家口市最低工资标准2000元。
按照通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2025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为职工本人2024年月平均工资,各单位应按照国家统计局下发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文件要求核定职工工资;2025年1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当月工资总额;2025年1月1日后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当月工资总额。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其中当年新参加工作和新调入职工在年度缴存基数调整时,不再重新核定。
通知对缴存基数上下限作出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不得超过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4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7257元的3倍,即21771元;缴存基数下限一般不得低于2024年度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张家口市最低工资标准2000元。个人自愿缴存基数可参照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标准。
通知要求,所有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在5%至12%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当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宜一致。自愿缴存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在10%-24%之间自由选择。
依据有关规定,如存在少缴、欠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基数由单位提供职工工资情况,如单位不提供或者职工对单位提供的工资有异议的,管理中心可以依据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司法部门核定的工资,或者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在办理时,各单位应于缴存2025年7月份住房公积金时办理缴存基数调整。各缴存单位可到所属营业部、管理部前台办理,也可通过“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营业厅自行办理。缴存基数调整相关表格可通过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下载。 (记者 臧波 通讯员 史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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