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正式出台《张家口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办法》的出台规范了我市地下综合管廊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同时也标志着我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管理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办法》共五章三十八条,包括适用范围、综合管廊的定义、各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管廊规划的编制准则和具体要求、管廊建设程序、管廊运营维护的责任主体、维护管理制度以及运营单位、管廊有偿使用收费制度等内容。其中,要求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明确市政、住建等部门职责,避免监管空白。实行有偿使用制度,要求入廊管线单位支付使用费用,推动管廊市场化运营,并贯彻“安全第一”原则,设定安全保护区和控制区,要求设置明显标识,保障管廊安全运行。
据了解,地下综合管廊是城市运行的“生命线”,集中敷设了水、电、气、通信等多种市政管线,能够有效避免道路反复开挖和架空线网密集问题。《办法》的落地实施,我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将更加规范化、智能化,为市民创造更加安全、便捷、宜居的城市环境。(记者 王松 通讯员 师颖书 姚亚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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