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起,在张家口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经申请人授权,市公积金中心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直接划转至售房企业收款账户(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作为购买住房的首付款资金。
“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首付款”政策是对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进一步优化。以往购房者需要先自筹资金支付首付款,然后再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此项业务开通后,购房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可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将“先付后提”调整为“即取即付”,进一步减轻了缴存人购买住房的资金压力。
据悉,张家口市是河北省首批开通该项业务的地市,目前已办理完成首笔业务。
1.本网(张家口新闻网)稿件下“稿件来源”项标注为“张家口新闻网”、“张家口日报”、“张家口晚报”的,根据协议,其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稿件之网络版权均属张家口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 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 时须注明“稿件来源:张家口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其他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版权所有者在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313-205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