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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到底整治哪些?(餐饮企业篇)

2023-09-12 09:06:17  来源:张家口新闻网

  燃气是我们生产生活中的重要能源,它可以给我们带来光和热,让我们抵御寒冬、获得温暖,它可以给我们带来美味的烹饪,满足我们的味蕾。但有时候它也会变身为令人胆颤的“无形杀手”,引发严重的安全事故,给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威胁。

  近日,张家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了《张家口市城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从今年9月到2025年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进行“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城乡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全面提升排查整治质量和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那到底,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涉及哪些行业和领域?到底整治哪些?加强哪些方面监管?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走访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并按类别分类进行整理。

  下面,介绍关于《张家口市城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对全面加强餐饮企业监管,排查整治“违规用气”“问题环境”等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方面的具体要求:

  1、对餐饮企业未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未按规定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未制定和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违规用气、用火、用电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实施处罚。在检查中发现餐饮企业违规使用工业丙烷、醇基燃料、生物质燃油等产品作为燃料的,要开展溯源工作,并将线索移交相关部门。

  2、对餐饮企业在地下或半地下空间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存放气瓶总重量超过100kg或存放气瓶充装量超过50kg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在用气瓶和备用气瓶未分开放置的,连接软管长度超过2米、私接“三通”或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的,未规范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罚款。督促城镇燃气企业加强安全管理,严禁向餐饮企业的地下半地下空间配送瓶装液化石油气。

  3、有关部门单位发现餐饮企业使用禁止使用的50kg“气液双相”气瓶、可调节出口压力的调压器,对燃烧器具进行中压供气,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假冒伪劣的液化石油气瓶、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调压器、连接软管、灶具等燃气具及配件等的,要及时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尤其对生产、流通企业进行溯源治理,依法处罚并追究刑事责任。

  4、对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未规范设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未保持畅通、在门窗上设置了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等障碍物,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要责令改正,依法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对餐饮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消防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情况,加强督促指导,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有关监管和执法部门。

  6、对“九小场所”中餐饮企业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电源火源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隐患,加强执法检查,督促落实整改责任。

  (记者 王松 通讯员 薛全明

编辑:李雅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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