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就 《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对于新建住宅建筑电梯设置, 征求意见稿要求, 入户层为二层及二层以上的住宅建筑, 每单元应至少设置 1 台电梯,且轿厢深度不应小于1.40米, 宽度不应小于 1.10米, 呼叫按钮的中心距地面高 度 应 为 0.85 米 至1.10米。
征求意见稿提出,对于公共楼梯的设置, 楼梯扶手高度不应小于 0.90米; 楼梯井净宽大于0.11米时, 必须采取防止坠落和儿童攀登的措施。 对于配套设施, 住宅项目应配套建设机动车停车场所;配套车位数量应根据当地机动化发展水平、 住宅项目所处的区位、 用地及公共交通条件综合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配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 应设无障碍停车位。
在场地方面, 征求意见稿要求, 集中绿地宽度不应小于8米; 集中绿地中, 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绿地面积不应少于三分之一, 并应设老年人和儿童活动场地。此外,住宅建筑应配建附属道路, 应与住宅单元出入口、 老年人和儿童活动场地无障碍联通, 并应与城市或镇区道路的人行道联通形成无障碍步行系统。
征求意见稿还要求,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其他住户的卧室、 起居室、厨房和餐厅的上层。 卫生间地面应采用防滑铺装,地面静摩擦系数 (COF)不应小于 0.6。 厨房、 卫生间、 封闭阳台与相邻空间地面的高差不应大于0.015 米, 并应以斜坡过渡。
(记者 王优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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