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市场监管局对电动自行车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据了解,GB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第1号修改单、GB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第1号修改单、GB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自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在检查中发现,部分经销店铺仍存在销售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等问题。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要注意查看:确认合格证与车辆的匹配性,检查合格证上的整车编码是否与实物上的整车编码一致;对照合格证上的简图是否与实物一致,简图中没有车筐、靠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非常加装改装,否则影响安全性能;合格证上必须有3个标准:只标注GB17761-2018的,不得销卖;检查合格证上的充电方式:根据GB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自2024年11月1日起,充电方式应为分体式,车载式的车型不得售卖;自2024年11月1日起,在售车型的锂电池需满足GB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要查看电池上的执行标准和标称电压,标称电压应为48V。希望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积极举报违法行为,提升对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河山新闻记者 宋锦丰 通讯员张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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