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邀请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就我市社会救助工作进行发布。
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我市构建“四层三区四档”救助体系,提标扩面,兜底保障更科学。“四层”即坚持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救助为核心的第一层基本救助,对36.71万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实施救助;落实低保边缘家庭救助政策,发挥医疗、教育、住建等第二层专项救助作用,5.6万户、12.51万低保边缘人口享受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受灾等专项救助政策;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和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救助第三层作用,截至目前,对急难型、支出型困难群众临时救助16750人次,资金2135.22万,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救助1831人;培养社会救助基金会等社会力量为第四层补充救助,市社会救助基金会、社会组织积极开展帮扶慰问、物资捐赠、学生资助等,市、县两级社会救助基金共接收社会捐赠资金24.42万元,救助困难群众696人,发放救助基金资金60.93万元。“三区”即根据19个县区经济发展和人均消费水平,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划分为高中低三类区,一类区为怀来县、崇礼区、下花园区、塞北管理区;二类区为桥东区、桥西区、宣化区、经开区、万全区、蔚县、涿鹿县、怀安县;三类区为张北县、康保县、沽源县、尚义县、阳原县、赤城县、察北管理区,解决了救助标准“一刀切”与区域经济发展不匹配的问题。“四档”即每类区划分为四档补差标准。“四层三区四档”救助体系的科学构建,实现了社会救助由粗放向精准的转变。
今年,我市坚持“标准只升不降、更精准、可持续、补助档次不脱离本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原则,对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进行了动态调整,提标后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为6996元/年,较2023年旧标准5964元/年提高了17.3%;城镇低保平均标准为9432元/年,较2023年旧标准8880元/年提高了6.2%。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是低保标准的1.3倍同时进行调整。
(记者 贾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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