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失业人员生活保障工作,从今年7月1日起,张家口市再次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调整后,市区及怀来县、涿鹿县失业保险金月人均增加200元,平均标准达到1800元,其他县区失业保险金月人均增加180元,平均标准达到1620元。
7月2日,失业职工田建涛收到了失业后的第一笔失业保险金1800元。因单位生产经营调整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后,田建涛通过手机APP《河北人社》自助申领了失业保险,在收到失业保险金后他表示申领很方便、快捷。“收到失业保险金这个月的生活有了着落,很安心,感觉生活有保障。”田建涛说。
据了解,为进一步做好失业人员生活保障工作,近期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作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中的一环,市人社局按照“严、细、深、实、快、准、清”工作部署,加大保民生力度,以“职工零跑腿”“保金速发放”为目标,利用河北省“一体化”服务平台,加强数据核查比对,依托社银联网信息系统,以最快时间将失业保险金发放到失业人员手中。
截至目前,全市已全面完成失业保险金调标发放工作。预计7月份全市将为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4316名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511万元。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提高,切实加强了失业人员生活保障。 (河山新闻记者 吕慧 荆丽娟 通讯员 武文杰)
1.本网(张家口新闻网)稿件下“稿件来源”项标注为“张家口新闻网”、“张家口日报”、“张家口晚报”的,根据协议,其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稿件之网络版权均属张家口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 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 时须注明“稿件来源:张家口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其他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版权所有者在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313-205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