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不断提升环保诚信建设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失信问题治理专项行动。
该局将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失信问题治理工作的重要抓手,从“夯实工作基础健全规范要求、推进协同共管健全监督机制、推进法治化建设增强保障能力”3个方面,实施“建立企业名单、明确披露内容、强化企业内部环境信息管理、健全环境信息共享、加强披露协同监管、加强企业信用监督、完善相关制度规范、落实企业守法义务”等12项措施,建立部门联动、运作有效的管理机制,加强法治化建设,形成企业自律、管理有效、监督严格、支撑有力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强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在生态环境部确定的披露时限内,积极组织全市纳入2023年名单的338家企业按时完成2023年度环境信息披露工作。该局组织相关科室和单位分领域审核、县区分局指导信息填报、企业落实披露法定义务,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推进机制。通过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微信工作群,以县区为单位收集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确保填报的信息合法合规,提高依法披露信息质量。同时按照《河北省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将304家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2024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于网上进行公示后向社会公布。
(通讯员 郭静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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