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能源局发展分布式新能源赋能乡村振兴
年底前所有行政村新能源+乡村振兴项目全覆盖
为开发利用农村闲置资源,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张家口市能源局结合国家关于农村屋顶建光伏的政策,积极探索分散式新能源资源综合利用,开发新能源助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为乡村振兴注入活力,目前,共备案新能源+乡村振兴项目17个86.5万千瓦,全市1681个行政村全部覆盖,已建成待并网2个项目1.55万千瓦,预计2024年底全部建成。
全面实行联动管理。充分运用桥西区、万全区、怀来县3个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县区建设经验,在光伏扶贫电站稳定运行、持续收益的基础上,印发《张家口市新能源对乡村振兴全覆盖建设方案》,成立市县两级新能源+乡村振兴工作专班,强化组织联动,进一步扩大新能源对乡村振兴支持范围。
全面强化过程监测。牵头建立周报和定期协调推进制度,指导县区加速落实屋顶、土地资源等前期工作,督促电网公司做好配套电网改造、接入等保障工作,实时追踪项目进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困难问题。截至目前,累计召开专题推进会12次,处理困难问题23个。
全面实现收益覆盖。针对村集体年收入5万元以下的村庄,充分研判光照资源和电网接入条件,明确每村不超过500千瓦配置光伏指标的开发标准,确保资源和收益双向均衡,进一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收入,逐步实现村村有电站、户户有收益、人人得实惠。(河山新闻记者 王宁 通讯员 苏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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