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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 《关于推进企业开办“全市域通办”的实施意见》来了

2023-02-27 18:58:03  来源:张垣微政务

  为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家座谈会精神,促进我市市场主体提质增效,实现营商环境评价新突破,市行政审批局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企业开办“全市域通办”的实施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局

  关于推进企业开办“全市域通办”的

  实施意见

  为着力解决企业办事堵点、难点问题,优化行政服务效能,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化,实现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目标,市行政审批局拟推行企业开办“全市域通办”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依托河北省政务服务平台和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在不改变属地登记机关的前提下,市本级及县区相互授权,通过异地代收、辅导帮办、远程审核、异地发放等方式,推行企业开办“全市域通办”。

   二、实施范围

  新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在市本级及各县区任一企业开办专区办理企业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三、授权范围

  市局协调各县区对打照环节相互授权,交换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实现跨区域、跨层级“最多跑一次”的目标。

  四、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收件机关指导申请人在河北省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提交申请材料、点选属地登记机关,属地登记机关远程进行受理核准。核准通过的,属地登记机关打印发放(邮寄)营业执照,企业同时获取电子营业执照。

  线下办理。收件机关现场指导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及自备材料,并在河北省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提交,属地登记机关远程进行受理核准。核准通过的,收件机关直接调用带有属地登记机关印章的营业执照并打印、发放(邮寄),企业同时获取电子营业执照。

  五、档案移交

  收件机关负责整理线下办理的完整书式材料,及时交付属地登记机关存档管理。

  六、工作要求

  市局及各县区登记机关充分授权,签署业务合作及相互授权协议,签署协议的登记机关交换带有属地登记机关印章的营业执照并登记在册。

  收件机关落实首办责任人制,全程指导帮办、协调对接。

  属地登记机关实行标准化、规范化审查,推行企业开办智能审批,高质高效远程审核。

编辑:郑雪梅
河山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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