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新闻网讯 为更好满足缴存职工首套刚性及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张家口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8月1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政”,进一步优化和调整了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其内容涉及市民最为关注的购房首付款比例、贷款最高额度、二孩三孩家庭和硕博人才引进计划人员贷款等重要方面。
“新政”中新增:在张家口市行政区域内办理住房贷款职工,可以使用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存余额冲减其贷款本金。具体操作按《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张房金管〔2020〕3号)文件执行。
贷款环节调整为:在张家口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二套住房(商品房、二手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均调整为20%。而在此前,在限购地区,首套房、二套房首付款比例分别为30%、60%,非限购地区为20%、30%;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调整为80万元,对购买采用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的商品房或被动式超低能耗商品房,贷款额度可上浮20%。
另外,新政首次向二孩三孩家庭或“硕博人才引进计划”人员倾斜。具体为,凡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二孩或三孩缴存职工家庭,在我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符合还贷能力要求的前提下,二孩家庭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90万元、三孩家庭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100万元;对于列入张家口市“硕博人才引进计划”管理的人员,在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和还贷能力要求的前提下,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受缴存余额和缴存时间的限制。硕士研究生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90万元、博士研究生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100万元。
据悉,新政策自颁布之日起,即8月1日实施。具体申请流程和手续与原办法一致。有所改变的是,在证明二孩三孩家庭时,需要以户口本为主,如家庭成员不同户,则需要孩子的医学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离异再婚家庭,则需要提供载记抚养权归属的法院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 (臧波 潘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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