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新闻网讯:4月28日,张家口市交警支队召开创建文明城市 “一盔一带”攻坚行动新闻发布会,宣布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整治驾乘机动车不使用安全带,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攻坚行动。
据悉,此次行动旨在配合5月1日起实施的 《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重点查处驾、乘机动车出行不使用安全带,其中包括驾驶人、后排乘客在内的所有乘车人员;对于需搭载婴幼儿的车辆,应将孩子置于后排座位上,并使用合格的婴幼儿安全座椅,同时也要系好安全带。查处驾乘摩托车、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并使用安全帽带行为。
该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市电动自行车数量约65万辆 (其中市辖区约29万辆、各县约36万辆),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的安全防护水平,减少交通事故人员伤亡,交管部门前期开展了多项集中宣传引导 “一盔一带”活动,此次攻坚行动也将继续加大对群众教育引导,对初犯者进行口头警告,但对于多次警告不予改正驾乘人,将给予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处罚。(记者 李颖 通讯员 王晓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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