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时政 独家 县区 小记者 教育 医疗健康 美食 金融 旅游 冰雪网 数字报刊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市情

守护一泓清水建设美丽乡村
——《张家口市农村地区水体漂浮和岸边积存垃圾专项清理百日行动工作方案》解读

2022-09-19 16:12:24  来源:张家口新闻网

  张家口新闻网讯   农村水体特别是自然的坑塘、沟渠,是乡村自然生态系统的核心组成部分。为加快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推进农村地区水体垃圾清理,近日,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和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制定印发了《张家口市农村地区水体漂浮和岸边积存垃圾专项清理百日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推进农村地区水体垃圾清理,加强农村水体污染源头管控,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百日行动将实现哪些治理目标?

  按照《方案》要求,我市将重点聚焦农村地区坑塘、沟渠、河道等水体,集中清理水面漂浮垃圾及水体周边50米范围内生活垃圾、畜禽养殖粪污等现阶段农村水体主要污染物,强化全面排查整治,巩固完善农村黑臭水体长效管控机制,助力乡村生态振兴,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百日行动将如何有效推进?

  第一阶段:动员排查阶段按照工作职责开展全面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建立农村地区存在漂浮或积存垃圾的水体清单台账,核算积存垃圾的体量。制定专项清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主责部门以及各相关部门职责和时间进度。加强资金保障,明确工作主责部门以及各相关部门职责和时间进度。

  第二阶段:清理整治阶段对辖区内农村地区坑塘、沟渠、河道等水体水面漂浮垃圾及周边50米范围内的积存垃圾进行清理,指导乡镇生活垃圾、畜禽粪污、水面漂浮物、河道垃圾和工业废弃物的清理。对专项清理行动完成情况及成效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专项清理行动开展情况、现场检查验收情况、存在问题以及整改措施等内容,建立健全长效管控机制,落实农村水体日常管理的单位、经费、制度和责任人。

  第三阶段:市级检查验收阶段市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组成4个联合检查验收组,对各县(区)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可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验收等方式,核实各县区任务完成情况。

  ●百日行动验收标准是什么?

  据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介绍,生态环境部门将负责疑似黑臭水体的水质监测、判定、台账管理工作。县(区)级政府是农村水体环境整治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乡镇开展专项清理行动,排查和清理农村地区水体水面漂浮物、水体周边生活垃圾、畜禽粪污、河道垃圾和工业废弃物。本次行动的验收标准为,水体水面无漂浮垃圾;如有绿藻,绿藻覆盖面积不大于水面总面积的三分之一。水体周边50米范围内无生活垃圾、畜禽养殖粪污、工业废弃物等垃圾积存现象。水体同时满足以上两项要求,判定为验收通过。市级检查验收须覆盖辖区内所有县(区),每个县(区)抽查8-10个200m2以上的水体。所检查水体全部通过验收,该县判定为验收通过;所检查任一水体存在问题未通过验收,该县专项行动延长15日后重新进行验收。(记者 阴英 通讯员 郭静娴)

编辑:吕永清
河山新闻
移动客户端
张家口日报官方
微信“张小全儿”
张家口新闻网
官方微博
抖音扫码
关注@张家口NEWS
【张家口新闻网版权声明 】

1.本网(张家口新闻网)稿件下“稿件来源”项标注为“张家口新闻网”、“张家口日报”、“张家口晚报”的,根据协议,其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稿件之网络版权均属张家口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 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 时须注明“稿件来源:张家口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其他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版权所有者在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313-205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