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基金”是参保人医疗保险的“钱袋子”
为了保障参保人权利
政府对医保基金的使用有明确的规定
却有人想欺诈骗保!
一部分参保人法律意识和防骗意识不强
医保被冒用盗刷
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下面我们来一起看看
↓↓↓
诈骗分子以为“领取补贴”为由
收集参保人的医保账户信息
伪造虚假就医、住院病历材料
套取医保基金
李阿姨因医保被冒用盗刷
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受到损害
不能正常投保商业保险
各位参保人千万注意保护医保账户信息
切记参与欺诈骗保套取医保基金
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医保基金是广大参保人员的治病救命钱。恶意使用本人或者冒用他人医保卡配药出售牟利,绝不只是贪小便宜那么简单。构成犯罪的,必须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等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属于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公民诈骗公私财物,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涉嫌犯诈骗罪相关规定。
其中,诈骗金额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日常生活中
广大参保人员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医保信息
不要出借、转让
也切勿贪图蝇头小利
随意将自己及他人医保当成牟利工具!
(张家口市医疗保障局)
1.本网(张家口新闻网)稿件下“稿件来源”项标注为“张家口新闻网”、“张家口日报”、“张家口晚报”的,根据协议,其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稿件之网络版权均属张家口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 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 时须注明“稿件来源:张家口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其他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版权所有者在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313-205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