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真跑了这么远的路,来送文书啊?太谢谢你们了!”近日,独居患病且行动不便的60岁夏某在山西省的家中见到了我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眼里满是惊讶,并一再表达感谢。
一个月前,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夏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移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仔细审阅全部案件材料,认为夏某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证据不足,决定对其作出存疑不起诉处理。充分考虑到夏某患病、行动不便的情况,承办检察官决定前往夏某的居住地山西省某县“上门送达”不起诉决定书,以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后,检察官一早驱车前往四百多公里外的夏某家中。一路上,不仅有蜿蜒曲折的盘山公路,还有坑洼不平的乡村土路。检察官停车步行入村,边打听边找,终于在当日16时许找到夏某,并在其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对其宣告了不起诉决定。宣告后,检察官还对夏某进行了法律宣传和教育。夏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出借银行卡的过错行为,并对检察官远行数百公里上门宣告表达感谢,表示今后一定引以为戒。(李颖 阴恒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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