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吓人,刚买的电动自行车电池,充完电就爆炸了。”5月13日,市民周先生致电本报“新闻110”热线称,网购的品牌电动车电池第一次充电后放置在家中客厅引发爆炸,经过自行奋力扑救,火势得到控制。消防部门再次提醒广大市民,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不要图一时方便,将电动车或电池带入楼内充电。律师也表示,充电引发火灾,业主和物业都要承担相应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将构成刑事犯罪。
爆炸过后周先生家。
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电动车起火的危害主要表现为火场高温和毒烟。电动车起火30秒,毒烟可覆盖整个房间和楼道,产生的大量有毒浓烟,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同时电动车的电池等部件在高温下很可能发生爆炸。一旦发生事故,第一时间逃生后报警。
过长时间充电导致电池发热、鼓胀,使用过久线路老化、松动导致漏电、接触不良或短路,不同品牌的电动车混用充电设备致使电池损伤等,都容易造成电动自行车起火。尤其对电动车进行改装,加装音响、照明或电瓶,也是造成线路超负荷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之一。市消防救援支队提醒市民,一定要提升自身的消防安全防范意识,禁止电动自行车入楼入户,禁止“飞线”充电,一定要购买合格匹配的充电器,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检查,发现故障要及时维修,以免发生意外。
近些年电动自行车起火事件频发,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回家充电、“飞线”等违规充电行为,实则给自己和邻居制造了危险。河北国器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刘艳霞律师表示,一旦发生火灾,业主和物业都要承担相应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将构成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业主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电动自行车车主未尽到注意义务,导致引发火灾,就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另外,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相关条款,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消防部门可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根据上述规定,居民个人甚至还会面临行政处罚。
对于物业公司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千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据此,物业公司作为小区消防责任人,有义务加强对充电安全方面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室内场所充电行为。如物业公司未能尽到相应的管理、提示义务,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记者 荆丽娟 通讯员 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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