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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开展电动车“进楼入户”安全隐患专项治理

2023-08-15 09:18:10  来源:张家口新闻网

  近日,记者从市消防救援支队了解到,8月1日起,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全市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开展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该项工作将持续三个月。

  据了解,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将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集中充电设施建设、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专项治理。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是否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是否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是否存在上楼充电行为。重点治理物业服务企业、社区未明确服务范围内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责任。专项治理行动中,相关部门还将充分利用居民住宅区板报、公示栏、志愿者巡逻、网格员走访和户外显示屏等宣传阵地,深入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普及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常识。

  在集中排查整治的同时,工作人员将深入摸排居民电瓶车充电刚性需求,加快建设一批集中充电点,努力做到住宅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全覆盖。对已安装集中充电设施的居民小区,督促居民在集中充电点充电。对于尚未实施集中充电的居民小区,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物业在小区选定专门的停放充电安全区域,安装临时电源集中充电。无物业服务企业且相对封闭的小区,督促社区(街道)在封闭区域内选定专门的停放充电安全区域,安装临时电源集中充电设施。无物业服务企业且相对开放式的小区,由社区就近选定公共区域,安装临时电源集中充电设施。

  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醒广大市民,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如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时,应当及时向物业和建筑管理单位反映,若物业公司无法处理或居住地无物业管理的,可向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12345”市民热线和相关部门举报。如违反有关规定,妨碍或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将由消防救援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警告或1000元以下的罚款;引发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荆丽娟 通讯员 张伟)

编辑:苏颖
河山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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