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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主城区部分道路设置公交专用车道

2022-06-24 08:47:44  来源:张家口新闻网

  ●对违法占用公交车道的社会车辆处以100元罚款,不记分

  ●自6月30日开始施行

  张家口新闻网讯:6月23日,张家口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在主城区设置公交专用道的通告》,自6月30日开始,决定在我市主城区部分道路设置公交专用车道,在规定时段实施公交车辆优先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

  根据《通告》规定,公交专用车道开通时间及线路设置为,6月30日起,优先开通起点为张家口高铁站,终点为盛华大街路段的公交专用道,线路途经:站前大街、世纪路、朝阳大街、胜利中路,线路单程4.3公里,同时启动沿途监控设施;7月5日起,开通4条公交专用道,线路为:盛华大街全路段(东环快速路—西苑南路,约4.9公里)、长城大街全路段(茶榆路—滨河南路,约3公里)、朝阳大街全路段(东创路———清水河南路,约6.6公里)、站前东大街全路段(机场路口—钻石南路,约6.2公里);8月31日起,开通4条公交专用道,线路为:胜利南路(盛华大街—沙岭子大市场,约10.9公里)、中兴路(站前大街—盛华大街,约2.8公里)、清水河南路(盛华大街—明湖路口,约11.1公里)、察哈尔大街(沙岭子大市场—府西家园,约4.6公里)。

  公交优先通行时段为早7:00—9:00,晚17:00—19:00。其他时段允许社会车辆在不妨碍公交车辆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借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

  在公交车专用时段内, 公交专用道准许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校车和单位通勤班车通行,其他车辆严禁驶入;在施划有公交专用车道的路段, 任何车辆禁止停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七条“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 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行驶”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未在规定的机动车道内行驶的”之规定,对违法占用公交车道的社会车辆处以100元罚款,不记分。通告自2022年6月30日开始施行。

  该项交通管理措施是为进一步推进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大力倡导公交绿色出行,提升我市公交车辆通行效率和承运能力,以及深入开展“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而出台的。

     (记者 亢春宁 通讯员 王晓娜)

编辑:李雅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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