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海关所属重庆邮局海关关员在对进境邮件进行过机查验时,发现一进境信封的机检图像异常,图像显示内有药片状物品。结合寄递渠道风险信息情况,现场关员判断该包裹有较高违禁物品藏匿风险,遂进行布控截留,实施人工开拆查验。开拆后发现信封内有6个透明小袋,每袋装有5片紫色药片,共30片。经鉴定,确定该批“药片”为3-氟甲基苯丙胺,系国家管制非药用麻醉与精神药品,属新型毒品类。目前,已对该邮件进行依法处理。
海关提醒: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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