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家口市桥西区幼儿园邀请桥西区消防救援大队宣传员杨帆为教师讲解《消防法》。从《消防法》立法目的、工作原则、公民义务、火灾预防等几方面为教师进行了讲解,明确了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使教师了解到在火灾中的个人法律责任,提高全体教职工“万无一失、一失万无”安全意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记者 高满阳 通讯员 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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