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执行款,不仅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更让我们感受到了司法为民的温度!”近日,某施工单位负责人将一封饱含深情的感谢信送到法院执行局,字里行间满是对宣化法院执行法官高效执结案件、为企业追回150万元工程款的感激之情。
事情要从一笔拖欠已久的工程款说起。去年,该施工单位承接项目后,按约完成施工并通过验收,但发包方却迟迟未支付150万元尾款。这笔款项关乎企业的资金周转,更牵连着数名工人的工资发放,企业多次催讨无果后,只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今年7月判决生效后,发包方仍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施工单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受理案件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梳理线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发包方财产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其名下有房产可供执行。为避免财产转移,执行法官果断采取查封措施,并告知发包方将依法启动评估拍卖程序。过程中,发包方一度试图拖延,执行法官多次沟通,告知其如启动评估拍卖程序,评估拍卖会产生更多的费用,并会持续计算迟延履行金。最终促使发包方主动履行义务,将150万元工程款全额汇入施工单位账户。
“从申请执行到款项到账,只用了短短一个月!你们加班加点推进案件,让我们真切感受到了执行速度和司法力度。有了这笔钱,我们第一时间结清了工人工资,采购了新的施工材料,企业终于能轻装上阵了。”施工单位负责人由衷地说。
一面锦旗,一纸感谢信,承载的是企业对执行工作的肯定,更是对司法公正的认可。宣化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聚焦涉企执行案件,用足用好执行措施,打通“纸上权利”到“真金白银”的最后一公里,让更多企业在法治护航下安心经营、稳健发展。(李颖 贾思琦)
编辑:李雅雯
责编:王卫
审核:闫振寰
1.本网(张家口新闻网)稿件下“稿件来源”项标注为“张家口新闻网”、“张家口日报”、“张家口晚报”的,根据协议,其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稿件之网络版权均属张家口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 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 时须注明“稿件来源:张家口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其他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版权所有者在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313-205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