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北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调整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决定
(2023年4月14日张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根据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变动情况及工作需要,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县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祁晓军同志为张北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吕金贵同志不再担任张北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张北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决定苏秀武为张北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2023年4月14日张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张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苏秀武为张北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张北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3年4月14日张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王彦青为张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苗彦云的张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张北县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3年4月14日张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苏秀武为张北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杨永才为张北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祁铭的张北县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亚平的张北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文江的张北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彭绍进的张北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史海珍的张北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编辑:吕永清
审核:王春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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