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王海龙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武吉顺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韩建新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马瑞云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范新宇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陈厚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宋凯阳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瑞良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馨宇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伟新(女)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何燕芬(女)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赵亮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李志平(女)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闫格(女)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副庭长;
姜红有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岳丽媛(女)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薛团梅为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免去:
陈厚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武吉顺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海延林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刘开甲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马砚生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张敬民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姜红有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薛团梅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范新宇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王艳龙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何燕芬(女)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马瑞云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王瑞良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刘馨宇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王笑声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广玉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高向东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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