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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摊主仍在使用“生鲜灯”

2023-12-05 09:10:41  来源:张家口新闻网

  12月1日起,《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施行,要求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那么市区市场上的“生鲜灯”是否回归“素颜”?连日来,记者对部分超市、农贸市场进行了走访,发现部分超市已将“生鲜灯”更换,农贸市场部分摊主仍在使用“生鲜灯”。12月4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场进行了专项检查,责令使用不符合规定灯光的商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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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日早上9点,记者走进马路街鑫农贸市场,多家售卖生鲜肉区域的摊位都在使用“生鲜灯”,这些“生鲜灯”是红色的外罩,里面的灯光是红黄相间的L E D小灯泡,远远看去,猪肉摊上一片红光。“生鲜灯下的猪肉,好像开了‘美颜’,变得鲜嫩水润,可买回来才发现不是那么回事。”市民刘女士说。不仅农贸市场里使用这种灯,在沿街的一些生鲜牛羊肉的店铺中,也有一些商家在使用这种“生鲜灯”。

  记者又走访了永辉、超市发、家家悦超市的部分门店,其中家家悦超市用来照射水果的射灯使用的是黄色光源,让水果颜色看上去更为鲜艳。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董成武说,所谓“生鲜灯”是能够让生鲜食用农产品真实的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是商超、菜市场、生鲜门店里常见的营销手段,以“虚假好看”促进销售。

  据了解,《办法》就是针对群众反映的“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增加了对销售场所照明等设施的设置和使用要求,提出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12月4日上午,记者将走访情况反馈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日下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河北家家悦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新华街华升阳店、桥东区鑫农贸市场、张家口市北方蔬菜水产有限责任公司、经开区嘉安便民中心进行了检查。

  首先来到马路街鑫农贸市场,市场内只有两三家销售生猪肉的摊位在营业,这些摊位已经将“生鲜灯”更换成白色光源的普通灯。其他未营业的摊位,也将不合规的红黄相间L E D灯泡取下。该农贸市场相关负责人表示,已经通知摊主们整改换下不符合规定的照明设备。

  在家家悦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新华街华升阳店,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发现,虽然用于照射生鲜猪肉的灯光为白色射灯,但冷柜中的生肉在红色宣传牌的映衬下,容易让猪肉的颜色改变。同时,照射水果的灯光使用的是黄色光源的射灯,容易误导消费者。发现问题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立即要求超市负责人将红色宣传牌撤走,并更换照射水果的射灯。

  在北方蔬菜批发市场和嘉安便民中心,销售生鲜猪肉的摊位使用的灯光已经全部改为了符合要求的白色灯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董成武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全市食用农产品与销售质量监管工作,市场监督管理局于10月份组织县区食品销售监管人员开展相关培训,并要求县区立即行动起来对辖区内的经营商户进行培训和宣传,按《办法》规定开展自查。同时,从12月1日起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生鲜灯”专项整治,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连锁超市为重点。指导督促经营企业进行自查,尽快更换和要求的照明设备。12月1日以后发现使用照明设备不符合规定的,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办法》第38条规定,严格依法处理。(记者 赵娜 通讯员 张丽萍)

编辑:李雅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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