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清明节及“五一”假期高速公路车辆通行安全,自2025年4月4日0时至4月6日24时、2025年5月1日0时至5月5日24时,我市高速公路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
另悉,清明节及“五一”假期,北京市、天津市及我省其他地市的高速公路也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记者 马明明 通讯员 张晓宁)
1.本网(张家口新闻网)稿件下“稿件来源”项标注为“张家口新闻网”、“张家口日报”、“张家口晚报”的,根据协议,其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稿件之网络版权均属张家口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 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 时须注明“稿件来源:张家口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其他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版权所有者在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313-205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