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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及“五一”假期我市高速公路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

2025-03-28 11:45:37  来源:张家口新闻网

  为确保清明节及“五一”假期高速公路车辆通行安全,自2025年4月4日0时至4月6日24时、2025年5月1日0时至5月5日24时,我市高速公路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

  另悉,清明节及“五一”假期,北京市、天津市及我省其他地市的高速公路也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记者 马明明 通讯员 张晓宁)

编辑:苏颖
河山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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