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交流学习活动 建立联合办案平台 加强信息共享互通
为加强京张两地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合作,提升两地执法效能,近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四支队与十四支队签订了《京张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交流学习协议》和《京张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协同办案机制协议》。
根据《京张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交流学习协议》要求,双方将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交流学习活动,互相学习先进的执法理念、技术手段和管理经验,共同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同时,将建立常态化的沟通机制,就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及时沟通协调,共同寻求解决方案。
《京张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协同办案机制协议》进一步明确了联合办案方面的具体合作内容和程序。双方将加强信息共享和互通,建立联合办案平台,对跨区域的交通运输违法行为进行联合查处和打击,还将加强在案件移送、证据收集、案件处理等方面的协作配合,确保案件查处工作的顺利进行。
两地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合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交流与合作,共同为维护区域交通运输秩序,为京张两地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提供保障,共筑环京区域交通运输安全屏障。
(记者 马明明 通讯员 任志钰 王惠利)
1.本网(张家口新闻网)稿件下“稿件来源”项标注为“张家口新闻网”、“张家口日报”、“张家口晚报”的,根据协议,其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稿件之网络版权均属张家口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 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 时须注明“稿件来源:张家口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其他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版权所有者在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313-205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