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是城市交通的重要节点。路口交通信号灯、非机动车待行区等设置和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出行安全息息相关。连日来,“新闻110”民生热线接到不少市民反映,市区内部分路口设有非机动车待行区,一些路口没有,这样的设置是否合理?2月26日,记者进行了实地走访,发现一些路口确实存在没有非机动车待行区的现象。
建国路与德胜南街交叉口处没有非机动车待转区。 管建霖 摄
谈起骑行电动自行车的经历,市民贾先生表示“有的路口没有非机动车待行区,市民骑电动自行车或自行车到了路口停在哪里等灯就成了问题。停在车辆前吧,就得占用人行横道;停在车辆后,就得上机动车道。”当日早间,记者在主城区部分路段走访发现,建国路与建设东街交叉口、胜利路与建设东街十字路口、胜利路与德胜南街十字路口、五一路与胜利路丁字路口、武城街北路口等处设有非机动车待行区,交通秩序井然。不过,也有一些路口没有设置非机动车待行区。
在银座商城北侧的胜建街与建国路交叉口处,记者看到这里没有设置非机动车待行区,不少市民骑电动自行车途经此处,会选择在人行横道处停车等待。“我只能将车停在人行横道上。”市民吴先生表示,他不知道应该停在哪里。记者驻足观察了十多分钟,发现途经此路口的电动自行车均是停在人行横道上等待,行人通过需避让。不只是上述的路口,记者走访中发现建国路与德胜南街交叉口、建国路与东安大街交叉口、东安大街与胜利北路交叉口、明德南路与古宏大街交叉口等路口均没有设置非机动车待行区。
建胜街与建国路交叉口处没有非机动车待转区。 管建霖 摄
就路口非机动车待行区问题,记者联系到市交警支队相关部门,该部门负责人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应在非机动车道内通行,在没有划设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时,非机动车应当紧靠道路的右侧通行;通过交叉路口时应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遇有停止信号时应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遇有放行信号时应按道路标线指示通行,没有指示标线的应紧靠道路外侧通行。禁止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停车越线或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骑乘电动自行车应佩戴安全头盔。
五一路与胜利路丁字路口设有非机动车待转区。 管建霖 摄
该负责人表示,按照国家交通标志标线设置规范,在主城区各条主次干道上都设置有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但由于道路条件限制,部分非机动车道宽度不是足够宽阔,加之老城区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出行流量较大,一些路口非机动车在不太宽阔的非机动车道停止线外等待放行信号时往往会排较长的队,待放行信号时通过路口的速度较慢通行效率不高。针对此问题,交管部门根据不同路段、路口的实际情况及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的流量大小,因地制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了将路口停车线后移,腾出的空间增设非机动车待行区的措施,此举大大提升了路口信号放行时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行效率,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而在路口非机动车道空间宽阔,机动车、非机动车流量相对较小的路口,如经开区胜利路与长城大街路口,则没有设置待行区,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在遇有路口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停止线外等待放行信号。
该负责人介绍,市交警支队正在对主城区所有路口、路段进行拉网式排查,因地制宜,在有条件的路口采取增设包括非机动车待行区在内的更多便利通行提高效率的措施,最大限度的满足人民群众出行的需求。
(河山新闻记者 管建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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