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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起冀北电网调整分时电价政策

2024-01-04 09:20:41  来源:张家口新闻网

  1月1日起,冀北电网再次优化调整冀北地区分时电价政策,旨在引导用户主动调整用电行为,改善电力供需状况,提升电网保供能力,并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消纳,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据悉,本次用电峰谷调整时段为,夏季(每年6、7、8月),低谷时段为0-7时、23-24时;平段时段为7-10时、12-16时、22-23时;高峰时段为10-12时、16-17时、20-22时;尖峰时段为17-20时。冬季(每年11、12月及次年1月)低谷时段为1-7时、12-14时;平段时段为0-1时、7-8时、10-12时、1416时、22-24时;高峰时段为8-10时、16-17时、19-22时;尖峰时段为17-19时。其他季节(每年2、3、4、5月及9、10月)低谷时段为1-7时、12-14时;平段时段为0-1时、7-8时、10-12时、14-16时、2224时;高峰时段为8-10时、16-22时。

  本次调整后,在优化时段划分方面,引导用户晚峰负荷向午间和夜间转移,缓解光伏出力降低后电网调峰压力;首次在春秋季、冬季的午间设置两小时低谷时段,在光伏大发时段刺激用户多用电,提升光伏消纳能力;在调整浮动比例方面,将峰谷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的浮动比例由50%调整至70%,尖峰电价在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以价格信号引导用户主动削峰填谷。根据测算,此次分时电价政策调整后,通过优化调整午间、夜间低谷时段,预计可提升午间光伏发电消纳能力约110万千瓦,提升夜间风电消纳能力约65万千瓦,缓解弃风弃光的消纳压力。

  (王宁)

编辑:李雅雯
河山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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