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即时新闻 时政 独家 县区 小记者 教育 医疗健康 美食 金融 旅游 冰雪网 数字报刊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民生

流感疫苗“配方”更新 中疾控:最新接种指南发布

2025-11-10 14:39:29  来源:张家口新闻网

  11月3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中国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技术指南(2025—2026)》(以下简称“指南”)。

  今年打疫苗,和往年有什么不一样?一些“没想到”的更新,直接关系到你和家人的选择。

   

  今年的疫苗“配方”真的变了

  疫苗组分会根据全球流感病毒的流行情况每年更新,以确保其保护效果。2025—2026年度北半球主流三价疫苗包含以下三种病毒株的类似株:

  ·甲型H1N1类似株;

  ·甲型H3N2类似株(本年度已更新);

  ·乙型Victoria系类似株。

  新版指南明确,与上一年度相比,本年度对甲型H3N2流感病毒亚型疫苗组分进行了更换。这意味着,保护将更精准。 

   

  接种程序是怎样的?

  ◆6月龄—8岁儿童

  ·首次接种需要接种2剂次,间隔≥4周。

  ·既往接种过,本年度接种1剂次即可。

  ·如果选择减毒活疫苗(鼻喷),无论是否接种过,都只需1剂次。

  ◆9岁及以上儿童和成人

  无论既往是否接种过,每年仅需1剂次。

   

  范围比你想象中广

  指南建议所有≥6月龄且无接种禁忌的人每年接种。为尽可能降低流感的危害,优先推荐以下8类重点和高风险人群及时接种:

  ·医务人员,包括临床救治人员、公共卫生人员、卫生检疫人员等;

  ·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罹患一种或多种慢性病者;

  ·养老机构、长期护理机构、福利院等人群聚集场所居住人员及员工;

  ·孕妇;

  ·6—59月龄儿童;

  ·6月龄以下婴儿的家庭成员和看护人员;

  ·托幼机构、中小学校、监管场所等重点场所人群。

   

  孕妇真的能打吗?

  建议接种!

  既往我国上市的流感疫苗产品说明书将孕妇列为接种禁忌,目前,根据更多的证据,已经有多款疫苗说明书不再将孕妇作为禁忌人群,说明书亦修改为“建议与医生共同进行获益/风险评估后决定”。 

  因此,为降低我国孕妇罹患流感及严重并发症风险,指南建议孕妇可接种未把妊娠期妇女列为接种禁忌的流感疫苗。

   

   

  鸡蛋过敏的人能打吗?

  流感疫苗接种禁忌

  ★禁止接种

  对疫苗中所含任何成分过敏者,或有过任何一种流感疫苗接种严重过敏史者。

  ★禁止接种减毒活疫苗(LAIV,鼻喷)

  ·因使用药物、艾滋病毒感染等任何原因造成免疫功能低下者;

  ·长期使用含有阿司匹林或水杨酸成分药物治疗的儿童及青少年;

  ·2—4岁患有哮喘的儿童;

  ·妊娠女性;

  ·有格林-巴利综合征病史者;

  ·接种前48小时使用过奥司他韦、扎那米韦等抗病毒药物者,或接种前5天使用过帕拉米韦,或接种前17天使用过巴洛沙韦者。

  ★鸡蛋过敏的人能打吗?

  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5版)规定流感病毒裂解疫苗中卵清蛋白含量应不高于200ng/剂。我国流感疫苗的注册标准要高于药典标准,疫苗中卵清蛋白含量会更低。

  目前国内部分流感疫苗产品说明书已不将鸡蛋过敏列为接种禁忌,本指南亦建议鸡蛋过敏者可接种说明书中未把鸡蛋过敏列为接种禁忌的流感疫苗。

   

  什么时候接种最合适?

  ★抗体产生时间

  接种后通常需要2—4周才能产生具有保护水平的抗体。

  ★黄金接种期

  为保证在流感高发季节前获得免疫保护,9月至10月是接种的最佳时机。

  ★错过怎么办?

  若在流感流行季来临前未完成接种,只要流行季未结束,都可以进行接种。

  此外,同一流感流行季节,按照接种程序完成全程接种的人员,无需重复接种。

   

  流感疫苗可以和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吗?

  流感灭活疫苗与其他灭活疫苗及减毒活疫苗,可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

  肠道病毒71型疫苗、肺炎球菌疫苗、带状疱疹疫苗、水痘疫苗、麻腮风疫苗、百白破疫苗等。

  在接种流感减毒活疫苗后,须间隔4周以上才可接种其他减毒活疫苗。

  温馨提醒:预防是第一道防线,流感疫苗需要每年接种。

  (国家应急广播)

编辑:李雅雯
责编:王 卫
审核:闫振寰
河山新闻
移动客户端
张家口日报官方
微信“张小全儿”
张家口新闻网
官方微博
抖音扫码
关注@张家口NEWS
【张家口新闻网版权声明 】

1.本网(张家口新闻网)稿件下“稿件来源”项标注为“张家口新闻网”、“张家口日报”、“张家口晚报”的,根据协议,其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稿件之网络版权均属张家口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 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 时须注明“稿件来源:张家口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其他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版权所有者在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313-205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