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省发布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我市积极推进新一轮农机报废更新。9月28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本轮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升级”,补贴范围更宽、补贴标准更高、补贴办理更便捷,让农民更受益。本次政策实施期限到12月31日。
据了解,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补贴范围更宽。在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含粮棉油糖等作物联合收割所用机械)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等7个农机种类基础上,聚焦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新增青饲料收获机、自走式花生收获机、谷物烘干机、挤奶机、旋耕机、秸秆粉碎还田机等6个机具种类纳入补贴范围。
补贴标准更高。报废20马力以下拖拉机,单台报废补贴额由1000元提高到1500元;报废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播种机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报废补贴标准在原补贴额基础上再提高50%,单台最高报废补贴额不超过3万元。除20马力以下拖拉机外,对只申请报废不新购置的,执行《实施方案》规定的报废补贴标准;新增的6种机具,按本补充通知规定的补贴标准进行补贴,单台最高报废补贴额不超过2万元。对2024年6月21日起提交报废补贴申请的,按调整后的报废补贴标准执行,对已领取报废补贴的,补齐差额部分补贴。(记者 亢春宁 通讯员 杨志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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