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好工作,要学会站在群众的角度想问题、寻对策、找思路,在办案中传播法治理念
农家小院,房前屋后,地里青菜长势正好。伴着蔬菜清香,聊起农活,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石人镇人民法庭庭长赵红波熟门熟路。
薅芹菜,抖浮土,收进筐。“大爷,您说邻居占了咱两垄地,有啥证据不?”赵红波蹲在地头边帮忙,边大着嗓门询问。“村里老人多,去趟镇里挺难的。那咱就把服务送到地头!”
赵红波扎根乡镇法庭32年,她所在的石人镇人民法庭下辖50余个自然屯,近几年,案件调撤率超75%。“干好工作,要学会站在群众的角度想问题、寻对策、找思路,在办案中传播法治理念。”
乡村办案,得唠“土嗑”。村民刘某,因工致残,起诉要求赔偿。立案后,赵红波发现两项赔偿主张重复,无法同时支持。“这俩名字都不一样,咋就重复了?”刘某摔了卷宗。赵红波也不急,“老弟,那野菜‘山芹’和‘大叶芹’,名不同,却是同一种菜。咱这俩赔偿主张也是这样,一个是老提法,一个是新定义,但都是同一个诉求。”赵红波讲得很细致。村民不太熟悉法律,沟通时,如果专业术语过多过硬,难免“事倍功半”。想让村民愿意听、听得进,“法官说话得接地气、有耐心,把专业概念融进村民的日常。”赵红波说。
乡村司法工作,还有哪些难处?许多案件金额不大,情节简单,可涉诉乡亲多是邻里亲属,人际疙瘩咋解开?前不久,一名村民背着八旬老母亲坐到法庭门口,“大哥不养老妈,我要告他!”不急着立案,开车半小时,赵红波带两人返回村委会。亲兄妹、老村干、旧相识一道叫来,直说得几人慢慢降了声调,红了眼眶。“以后老妈住老三家,其他人付赡养费,定期去看,成不?”赵红波顺势给出建议。各方吐净委屈,讲清是非曲直,矛盾自然好调解。临走前,赵红波不忘嘱咐:“当着乡亲们点头了,以后大家可都帮我监督着你们呢。”
乡村司法工作,不仅关乎当事人的权益保障、未来生活,也影响着其他村民对公平正义的理解。这就需要法官走进田间地头,接地气,花心思,讲方法,把法律法规送进千家万户,让法治精神生根发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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