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报讯(记者马彦铭)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联合三地卫生健康部门经过多年探索研究,在原北京市地方标准基础上,迭代升级形成《医学实验室质量与技术要求》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并于今年4月正式实施。截至目前,京津冀鲁地区检验结果互认医疗机构达到1118家,互认检验项目达到60项。
医学实验室检验结果互认的关键,在于医学实验室检验质量的可靠性与结果的可比性。2015年,北京市发布实施首版《医学实验室质量与技术要求》,为北京市医疗机构检验结果互认提供指导规范和工作指南。以该标准作为技术保障,2016年京津冀区域检验结果互认试点工作正式启动。2019年,山东省加入互认行列,互认范围进一步扩大。通过实施医学实验室质量管理和统一技术标准,提高了区域内检验工作标准化、同质化、科学化水平。
随着精准医疗和分级诊疗的推进以及检验医学迅速发展,实验室管理向着信息化、智能化发展,对实验室质量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和北京市卫生健康部门牵头,联合天津、河北市场监管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召集三地权威医院、权威医学检验质量控制机构,以原北京市地方标准为基础,结合近10年实施应用效果,完成了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医学实验室质量与技术要求》的再创新。该标准使京津冀区域乃至山东等更广泛区域的医学实验室质量控制和改进工作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有了统一的依据、标准和方法。
区域协同地方标准规范了医学实验室通用要求、临床标本管理、检验设备管理、检验报告等要求。京津冀三地六部门不断完善协同联动机制,持续提升京津冀鲁四地医疗机构检验质量,推动区域医疗资源整合与服务质量整体提升。区域协同地方标准的实施,将为我国其他区域医疗机构实验室质量和技术规范化工作提供可借鉴经验。
根据日前发布的《京津冀鲁区域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到2027年底,京津冀鲁区域内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将超过20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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