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教育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对体育、文化和旅游、科技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省教育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严禁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超范围开展培训,坚决禁止非学科机构打“擦边球”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通知提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当地体育部门,尽快组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教育指导员队伍,加强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教育教学指导工作。应指导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按照审批的业务范围开展相关培训活动,严禁超范围开展培训,严禁对体育、艺术进入中考政策进行过度解读,指导机构实事求是制定招生简章,并向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应确保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晩于20:30。
通知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强化校外培训治理牵头责任,强化“双减”工作协调机制有关部门责任,协调联动,按照《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禁止性事项负面清单》,不断规范非学科机构办学行为,特别是加强学科类转非学科类机构的监管,凡非学科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一经查出,从重处罚,责令其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此外,教育部门将会同体育、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对非学科机构办学行为开展一次“回头看”检查,加强对无证无照、无证有照非学科机构治理工作,不符合办学要求的予以关停或取缔。在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宣布现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清理整顿和规范工作完成前,各地一律不再审批新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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