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即时新闻 时政 独家 县区 小记者 教育 医疗健康 美食 金融 旅游 冰雪网 数字报刊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

四部门联合发文强化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

2025-07-24 15:31:28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7月24日电(周圆、黄昊宇)新版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将于9月1日起实施。记者24日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强化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 加快新产品供应的意见》,旨在推动技术规范落地实施,加快优质电动自行车产品市场供给。

  意见从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管理、认证管理、销售监督、登记管理、老旧车辆更新换代、消费者权益保护、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作出部署,推动电动自行车全产业链各环节按照新标准要求调整和适配,加快形成适应新标准要求的产业生态和监管模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意见的实施将帮助生产企业充分理解技术规范要求,尽早推出符合标准的产品并提出认证委托,加快新产品量产上市,指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节奏,及时消化不符合新标准的库存车辆。加快检测认证环节调整,强化检测认证与生产环节的衔接。强化产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不按强制性国家标准生产、非法篡改等违法违规行为。

  意见的实施还有助于做好登记上牌与技术规范实施的衔接。充分发挥以旧换新政策效应,鼓励消费者淘汰更新不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巩固深化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成效。

  工业和信息化部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推进意见实施,强化跟踪问效,保障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有效供给,切实提升电动自行车产品本质安全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快实现电动自行车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编辑:李雅雯
河山新闻
移动客户端
张家口日报官方
微信“张小全儿”
张家口新闻网
官方微博
抖音扫码
关注@张家口NEWS
【张家口新闻网版权声明 】

1.本网(张家口新闻网)稿件下“稿件来源”项标注为“张家口新闻网”、“张家口日报”、“张家口晚报”的,根据协议,其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稿件之网络版权均属张家口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 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 时须注明“稿件来源:张家口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其他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版权所有者在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313-205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