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月22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总工会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工作的通知》。
通知所指的“一函两书”制度,是工会及相关单位为提醒用人单位落实好劳动法律法规,或纠正其违法劳动用工行为而适用相关文书的制度简称。“一函”是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两书”是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
在检察监督与“一函两书”衔接协作方面,通知要求,检察机关可就发现或掌握的劳动用工违法线索与工会及时会商,推动问题解决。
涉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女性、未成年、残疾、老年劳动者等特定群体权益,或者涉及社保欠缴、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群体性纠纷且用人单位不予配合的,县级以上总工会可将相关线索材料移送检察机关,由检察机关依法启动法律监督程序。对于某地区一定时期内违法用工案件多发、频发,或者已发生的案件暴露出明显的劳动用工管理监督漏洞,需要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和改进管理监督工作等情形,检察机关可以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检察建议,促进依法行政。(据新华社 记者 刘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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