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民收入情况
2023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18元,比上年名义增长6.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1%。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821元,增长(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同比名义增长)5.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691元,增长7.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6%。
按收入来源分,2023年,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2053元,增长7.1%,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6.2%;人均经营净收入6542元,增长6.0%,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6.7%;人均财产净收入3362元,增长4.2%,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8.6%;人均转移净收入7261元,增长5.4%,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8.5%。
2023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33036元,增长5.3%,中位数是平均数的84.2%。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47122元,增长4.4%,中位数是平均数的90.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8748元,增长5.7%,中位数是平均数的86.4%。
二、居民消费支出情况
2023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6796元,比上年名义增长9.2%,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9.0%。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2994元,增长8.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3%;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175元,增长9.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2%。
2023年,全国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7983元,增长6.7%,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9.8%;人均衣着消费支出1479元,增长8.4%,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5.5%;人均居住消费支出6095元,增长3.6%,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2.7%;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1526元,增长6.6%,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5.7%;人均交通通信消费支出3652元,增长14.3%,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3.6%;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2904元,增长17.6%,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0.8%;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2460元,增长16.0%,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9.2%;人均其他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697元,增长17.1%,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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