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即时新闻 时政 独家 县区 小记者 教育 医疗健康 美食 金融 旅游 冰雪网 数字报刊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

北京公交专用道已开始调整标识 交管部门提醒:6月1日前还须按原有规则通行

2023-05-23 15:36:02  来源:

  5月22日晚11点,北京青年报记者在北京北三环联想桥附近看到,工人正在对公交车道路牌进行优化调整。在原有“7时至9时;17时至19时”的下方,增设了“工作日”的标志标识。据了解,全市公交车道优化调整措施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

  北京开始对693面公交专用道标志标识进行优化调整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公交专用车道的精细化管理,提高公交专用车道使用效率,解决市民群众集中关心的部分专用车道利用率偏低、专用时段与公交运行高峰不契合等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推进城市交通精细化管理的思路,以及公安部《关于优化城市公交专用道管理的通知》要求,近期,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组织对全市公交专用车道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深入调研、系统分析,并在广泛听取市民意见和专家建议的基础上,结合公安部优化城市公交专用车道管理工作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研究制定了北京公交专用车道优化调整措施。

  “根据交管部门和交通委的全面排查和梳理,共需要对693面标志和165组地面标识进行优化调整。”北京交管局秩序处处长张磊告诉北青报记者,在标志标识优化过程中,比较特殊的便是在原有公交专用道标志上增加“工作日”辅标。

  张磊提醒司机,见到该标志标识,代表该条“公交专用道”只在工作日的规定时段启动,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是允许社会车辆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的。

  交管部门提醒,近期关于公交专用道标志标识的施工时段主要在夜间的0点至5点,预计在5月30日前完成相关优化调整工作。交管部门提醒广大司机夜间行车集中注意力,另外该优化措施自6月1日起开始实施,6月1日前,须按照原有通行规则及通行时间进行通行。

  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社会车辆可通行这11条路线的公交专用道

  据北京交管局介绍,该优化调整措施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放开部分道路公交专用车道。结合城市道路交通运行实际情况,在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此次对三环主路及10条以三环路为起点的城市道路放射线的公交专用车道进行调整,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允许社会车辆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但通行车辆需按《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通行规定行驶。

  据介绍,除三环路主路的公交车道外,其他10条道路包括3条高速公路、3条城市快速路和4条主干路,其中,3条高速公路为:京藏高速(马甸桥至北郊农场桥路段)、京港澳高速(六里桥至宛平桥路段)、京开高速(玉泉营桥至西红门收费站路段)。

  3条城市快速路为:京通快速路至建国路主路一线(国贸桥至八里桥收费站路段)、广渠路(双井桥至东六环路段)、万泉河路至圆明园西路一线(苏州桥至肖家河桥路段)。

  4条主干路为:西土城路至学清路一线(蓟门桥至林大北路东口路段)、朝阳北路(京广桥至白家楼桥路段)、榴乡路至德贤路一线(刘家窑桥至旧宫新桥路段)、长春桥路至远大路一线(苏州桥至远大路西口路段)。

  单位通勤班车也能走公交车道

  同时,交管部门透露,经政府相关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校车允许按规定使用公交专用车道。按照公安部“可以允许单位班车、专用校车等大运力载客车辆使用公交专用车道,提高道路资源利用率”的指导意见,在原有公交车、机场巴士、通勤定制快巴可以通行公交专用车道的基础上,增加了两类车辆可以在特定条件下使用公交专用车道,分别是:经北京市交通主管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20座及以上大型客车),在确定的时间和路线可以通行公交专用车道;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取得校车标牌的专用校车,运载学生时,在确定的时间和路线可以通行公交专用车道。

  这4条公交专用道启用时间有变化

  三是优化部分道路公交专用车道启用时间。在科学测算公交运力的基础上,根据公交运营时间、客流特征和道路通行情况,对4条公交专用车道的启用时间进行优化调整。第一条是阜成门外大街至阜成路一线(阜成门桥至定慧桥路段),将现行的三种启用时间,统一调整为7时至9时、17时至19时启用;第二条是广渠路(大郊亭桥至东六环路段),将现行的两种启用时间,统一调整为7时至9时、17时至19时;第三条是阜石路(定慧桥至双峪桥路段),由全天启用调整为6时至20时;第四条是天坛东路(天坛东门至玉蜓桥路段),将启用时间调整为7时至9时、16时至19时,与蒲黄榆路保持一致。(北京青年报)

  

编辑:吕永清
河山新闻
移动客户端
张家口日报官方
微信“张小全儿”
张家口新闻网
官方微博
抖音扫码
关注@张家口NEWS
【张家口新闻网版权声明 】

1.本网(张家口新闻网)稿件下“稿件来源”项标注为“张家口新闻网”、“张家口日报”、“张家口晚报”的,根据协议,其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稿件之网络版权均属张家口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 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 时须注明“稿件来源:张家口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其他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版权所有者在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313-205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