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国、尼加拉瓜两国商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尼加拉瓜共和国政府关于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的安排》(以下简称《早期收获》)将于2023年5月1日起相互生效实施。为履行《早期收获》关税减让有关承诺,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自2023年5月1日起,对原产于尼加拉瓜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早期收获》协定税率。《早期收获》生效实施,将进一步发挥中尼双方经济互补性,推动两国经贸互利合作迈上新台阶。(总台央视记者 田琪永)
1.本网(张家口新闻网)稿件下“稿件来源”项标注为“张家口新闻网”、“张家口日报”、“张家口晚报”的,根据协议,其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稿件之网络版权均属张家口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 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 时须注明“稿件来源:张家口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其他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版权所有者在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313-205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