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出台《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以下简称“十个严禁”)并印发通知,要求各级政法机关认真贯彻执行、全体政法干警自觉遵守。
“十个严禁”内容包括:
严禁搞两面派、做两面人;
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严禁放任错误思潮侵蚀影响;
严禁不当交往、干预执法司法;
严禁玩忽职守、徇私枉法;
严禁违规参与营利活动;
严禁包庇纵容黑恶势力;
严禁滥用执法司法权;
严禁不作为乱作为、耍特权抖威风;
严禁跑风漏气、失密泄密。
其中强调,凡违反“十个严禁”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十个严禁”,划定了政法干警的思想“红线”和行为“底线”,是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制度成果。《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要以落实“十个严禁”为契机,持续深化政法系统正风肃纪反腐,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政法铁军。要深刻认识“十个严禁”的重要意义和刚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让铁规禁令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教育引导广大政法干警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政法干警的思想和行为自觉。对落实“十个严禁”不力,导致问题多发频发、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通知》强调,要做到贯彻执行“十个严禁”受群众监督、由群众评价,定期公布违反和严格遵守“十个严禁”的典型案例,释放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鲜明信号。据了解,对政法干警违反“十个禁令”行为,人民群众可向政法机关或登录“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进行举报。
1.本网(张家口新闻网)稿件下“稿件来源”项标注为“张家口新闻网”、“张家口日报”、“张家口晚报”的,根据协议,其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稿件之网络版权均属张家口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 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 时须注明“稿件来源:张家口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其他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版权所有者在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313-205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