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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住建”联动化解23件物业服务纠纷

2025-02-12 17:18:54  来源:张家口新闻网

  近日,阳原县人民法院的案例《某物业公司与23名业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系列调解案——“法院+住建”联动化解批量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该案是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典型案例,案件的成功办理对于处理群体性案件有良好借鉴意义。

  2024年2月,某物业公司因23名业主长期拖欠物业费,在多次催要未果情况下,诉至法院。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认为该系列纠纷标的额较小,且经向双方了解诉求,业主反映不缴纳物业费主要是因为对某物业公司服务质量不满意。对此类纠纷,采取非诉讼方式更有利于实质化解纠纷。故在征询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院将该案委派至法院与住建局共同建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调解中心”,由法官指导调解员开展纠纷化解工作。按照“三步走”调解方法,首先,法官开展了集中约谈,归纳共性原因,如房屋长期闲置未居住,业主以未接受服务为由不予缴纳物业费,业主对物业服务质量不够满意和对物业费定价存在异议。

  随后调解员邀请住建局相关职责部门、小区业主代表、单元楼长定向开展批量调解,就存在的问题,要求某物业公司限期整改,保障业主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告知业主不缴纳物业费并不是解决物业服务相关问题的有效方式,引导业主在行使权利时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要求某物业公司每季度向全体业主公开物业费用收支情况,主动接受业主监督。

  最后,法官在案件调解结束后的两周开展了调后回访,听取业主对某物业公司整改情况满意与否的意见,住建局相关职能部门则监督物业公司整改情况,从源头减少此类纠纷再次发生。

  该案最终经过多方联合调解,以23名业主主动缴纳物业费,某物业公司撤回起诉结案。

  阳原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因业主不缴纳物业费引发的物业纠纷多发频发,对这类纠纷,如果直接进行判决,不仅容易加深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不利于纠纷实质性解决,也会导致大量类似纠纷涌入法院。对此,以“法院+住建”机制联动化解批量物业纠纷,一方面实现类案的专业、高效、多元调处,另一方面也便于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在调解过程中促推物业公司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实现调解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李颖 闫晓瑜)

编辑:李雅雯
河山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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