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桥东区法院执结一起劳动争议纠纷,帮助申请执行人追回21万余元的工伤赔偿款。
2023年8月31日,贺某在某集团张家口分公司所承包的工地打工,工作期间不幸砸伤左腿,经相关机构认定,属九级伤残,且符合工伤认定标准。贺某于2024年4月9日向桥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经裁决确认,某集团张家口分公司应赔偿贺某医疗费、护理费、工资等各项费用总计215939.95元。
裁决生效后,某集团张家口分公司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贺某作为家里重要的劳动力卧病在床,致使这个本不富裕的家庭生活更加艰难。无奈之下,贺某于2024年7月29日向桥东区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7月31日,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武荣伟第一时间依法向被执行人某集团张家口分公司送达了法律文书,考虑到这笔工伤赔偿款对申请人贺某的日常生活来说至关重要,而严厉的执行措施可能会影响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某集团张家口分公司的负责人联系协商赔款事宜,耐心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教育劝诫,讲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在法官不厌其烦地督促下,某集团张家口分公司主动履行,一次性付清所有案款,本案至此执行完毕。(李颖 王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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