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安法院执结一起贷款纠纷陈案
被执行人死亡 继承人偿还2.4万元债务
近日,怀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执结一起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死亡案件,一起“僵”有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申请人的肯定。
某贷款公司与张某因借款纠纷闹上法庭,2017年7月27日,经法院判决张某偿还贷款公司借款本金18000元及利息,但判决生效后,张某一直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贷款公司于2019年10月向怀安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经全面调查发现张某名下并无可供执行财产。之后该院多次对张某财产进行不定期查控,但仍未查获有效财产线索,这让案件陷入了僵局。
今年3月13日,根据上级法院统一安排,该院第一时间再次启动该案恢复强制执行程序,但执行系统反馈张某死亡,身份信息已注销。了解情况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告知给申请人,并通过走访张某所在村委会、公安机关调查等形式迅速了解张某亲属基本信息,根据调查掌握的线索发现张某几年前因车祸去世,其家属曾到法院起诉并申请执行。
法官通过查找关联案件信息,完全获悉全部继承人详细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随即迅速组织对其继承人的银行存款进行冻结,并第一时间电话沟通张某家属,向双方释法明理做思想工作,经过执行法官悉心调解,全面细致解读判决证据信息,分析利弊关系,促成张某子女同意主动履行债务,但表示债务利息太高,希望能减免;经执行法官沟通,贷款公司表示鉴于被执行人死亡,愿意仅以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就此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张某子女愿意偿还其债务2.4万余元,最终该案历时七年成功执结。 (河山新闻记者王浩 通讯员 郑一明 王莉)
1.本网(张家口新闻网)稿件下“稿件来源”项标注为“张家口新闻网”、“张家口日报”、“张家口晚报”的,根据协议,其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稿件之网络版权均属张家口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 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 时须注明“稿件来源:张家口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其他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版权所有者在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313-205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