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温某某,我们现在就从法庭出发,20分钟后就能到你家了……”近日,宣化区法院深井法庭落实司法暖心“微服务”八项举措,延伸“三不到庭全到家”工作法,鉴于被告方身体不适,行动不便,承办法官将庭审现场“搬”进了温某某家中,并成功调解了一起合同纠纷案。
开庭当天上午8点,深井法庭庭长郭建霞和书记员王晓芬准备开庭审理宋某诉温某某合同纠纷一案,当书记员打电话询问被告温某某何时到庭时,温某某称自己有病在身、行动不便,无法到庭参与庭审。确认了对方情况后,庭长郭建霞迅速带领审判团队到温某某家中,一张茶几、几个小板凳,法官、书记员、当事人围坐在一起。
在当事人家中,法官为原、被告双方进行了调解。在温某某讲述中,郭建霞了解到当事人双方本是朋友关系,温某某因经营养鸡业务需要资金周转,数次向宋某借钱,但因市场原因导致经营失败,才造成如今无力还款的事实。她耐心地安抚了双方的情绪,向二人讲起从前的情谊,陈述了利害关系,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
当事人温某某表示,感谢法官能上门服务,深井法庭以实际行动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让他感受到了司法为民的温度,同时也节省了案件审理时长,提高了审判效率。
(李颖 贾思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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