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政法委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出104个“枫桥式工作法”单位,张家口市阳原县人民法院《诉源治理“三端共治”工作法》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
近年来,阳原县人民法院积极贴近人民群众,推行“三端共治”解纷工作法。主要通过“抓前端”搞好源头预防,将矛盾隐患消除在萌芽,“疏中端”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治末端”保证诉讼案件公平审判,尽力促使当事人案结事了人和,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在此次全国“枫桥经验工作法”评选工作中,阳原县人民法院脱颖而出,得到了评审组的充分肯定,也是我省政法系统唯一一家入选的单位。
(李颖 李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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