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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返3000公里!张家口法官远赴江苏追回28万执行款

2023-05-11 17:10:15  来源:

  近日,张家口桥东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往返近3000公里赴江苏省昆山市异地执行办案,成功找到被执行人,追回欠款28万元,并全额给付申请执行人,确保胜诉方权益。

  2019年宋某出资35万元与黄某合伙开料理店,宋某提出退出经营,黄某表示同意,并书面承诺将宋某出资全部予以退还。但黄某未向宋某还款,经多次催要未果后,宋某于2020年9月14日向桥东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黄某退还宋某退伙费34万元。

  判决生效后,黄某一直未履行,宋某于2021年6月向法院申请执行。因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2021年10月27日,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2年8月29日,根据相关线索,此案恢复执行。为了不让宋某的胜诉权益变成一张“空头支票”,今年4月18日,法官乔杰根据宋某提供的线索,跨越1400多公里赶赴昆山市,经蹲守,终于发现了黄某踪迹并依法对其司法拘留。法官向黄某明确指出,在判决生效后,他有能力偿还退款,且在判决生效后存在将70余万元转至其原配偶名下的行为,被执行人已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法官释法明理后,黄某认识到错误,宋某同意为其免除部分义务,在执行法官的陪同下,黄某现场到银行将28万元执行款转至法院专户中。

  负责该案的法官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河山新闻记者李颖 通讯员王鹏飞)


编辑:郑雪梅
河山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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