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新闻网讯:日前,申请执行人李某某、胡某某将一面写有“尚法厚德判春秋,慎思笃行显清流”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送到宣化区法院执行局局长赵燕手中。
该案是一起执行标的231.8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李某某、胡某某与张某某合作投资“蔬菜种植、加工、出口”等项目,但由于冰雹、洪水等自然灾害导致经营困难,资金链出现断裂。李某某、胡某某在多方联系不到张某某的情形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偿还义务,李某某、胡某某申请执行。
执行法官赵燕接案后,多次辗转被执行人所经营的恒温库和租种的蔬菜大棚寻找他,经过财产调查,发现他因经营效益不好,恒温库已抵押贷款。期间,当事人双方矛盾很大,多次出现过激行为。
之后,赵燕反复给当事人双方以法析理,建议申请执行人“放水养鱼”,暂缓追偿债务,给被执行人改善经营时间。经过多次调解,双方关系逐渐缓和,直至近期,张某某表示经营收益转好,目前,已兑付了部分执行款。
(李颖 贾思琦)
1.本网(张家口新闻网)稿件下“稿件来源”项标注为“张家口新闻网”、“张家口日报”、“张家口晚报”的,根据协议,其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稿件之网络版权均属张家口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 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 时须注明“稿件来源:张家口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其他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版权所有者在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313-205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