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新闻网讯 8月22日,申请人李某某、胡某某将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送到宣化区法院执行局负责人手中,对法院给予执行案件公平公正办理表达感谢。
该案是一起执行标的231.8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李某某、胡某某与张某某合作投资“蔬菜种植、加工、出口”等项目,但由于冰雹、洪水等自然灾害导致经营困难,资金链出现断裂。李某某、胡某某在多方联系不到张某某的情形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生效后,张某某一直未履行偿还义务,于是申请人于2017年10月13日向宣化区法院申请执行,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但张某某仍未履行协议。2018年8月15日恢复执行后,一直未联系到张某某,申请人也无法提供可执行财产线索,至此该案陷入僵局。执行法官赵燕多次辗转被执行人沽源县所经营的恒温库和涿鹿县租种的蔬菜大棚寻找被执行人、调查财产,因张某某经营效益不好,恒温库已抵押贷款。由于联系不到张某某,申请人也无法提供新的财产线索,该案于2018年10月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期间,案件双方矛盾很大,多次出现过激行为。了解到实际情况后,赵燕携团队反复给当事人双方以法析理,建议申请人采取“放水养鱼”、不要“竭泽而渔”,暂缓追偿债务,给被执行人改善经营时间、获取经济效益,争取自己最大收益。经过法官多次调解双方关系逐渐缓和,恢复了正常联系和交往。直至今年,赵燕联系张某某,其表示现在经营收益较好,有能力履行还款协议,愿意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目前,被执行人已兑付了部分执行款。 (王浩 温欣 潘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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